2023威海大学生生活津贴标准
1.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享受5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津贴,可连续享受三年。
2.教育系统(含技工院校、体育学校)录(聘)用的全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享受2000元工作津贴,不与生活津贴重复享受。
3.在站博士后人员享受全职在威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待遇,每人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津贴,以实际在站时间为准,最多不超过两年。博士后人员在站生活津贴不与威海市大学生生活津贴(博士)重复享受。
操作流程和入口可查看:
威海在企业和研究院就业人员申领生活补贴方式
在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驻威高校、科研院所、技工院校、体育学校录用的全职从事科研、教育教学岗位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等群体,由注册地所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其中,驻威高校、科研院所、市属技校、体校和市属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的威海分行、分公司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受理。
(1)在企业、科研院所就业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所在单位通过威海市大学生生活津贴申报系统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请。
①用人单位登录威海市大学生生活津贴申报系统填报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学历等信息,国外高校毕业的还须上传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
②用人单位导出承诺书和公示模板,将所有符合条件人员在单位内部网站或显要位置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③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威海市大学生生活津贴申报系统上传公示照片、承诺书。在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就业的人员还需提供2023年7-10月的工资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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