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养老保险费如何缴纳?
居民养老保险费按年度缴纳,实行集中征收和常年征收相结合的收缴方式。不能预缴或趸缴。
农村居民将养老保险费交给乡镇财政所专管员或村协办员,领取财政所开具的《湖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收费收据》;
城镇居民将养老保险费交给社区协办员,领取地税部门开具的《宜昌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单》。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
①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每人可以按月领取60元的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按规定参保缴费;
②年满46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距离领取年龄(60周岁)不足15年,此类人员有两种参保缴费办法:一是从今年起连续不间断按年缴费到60周岁。二是可以补缴保费,允许向前补缴不足15年期间的保险费(在今年12月31日前补缴的,享受政府缴费补贴),以后连续不间断按年缴费到60周岁;
③年满16周岁不满46周岁的人员,应连续不间断按年缴费到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