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条件
1、承德市户籍居民或原办理登记的机关在承德市内。 2、申请人现今仍然维持与办理登记时一致的婚姻状况。 3、申请人因遗失或损毁婚姻登记证件。 补办资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注:复印件为户口簿首页以及本人页复在同一张A4纸的正反面。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注:复印件为男女双方身份证正反面。 3、婚姻状况证明 注: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4、结婚证照片 注:3张大1寸双方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