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1.《入伍通知书》或《军校录取通知书》、
2.居民身份证
3.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4.户口注销-参军服役注销户口
受理条件
本省户政居民应征服现役或入读军校的。
最新文件:根据揭市公(户)传{2021}41号文件,《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粤公通字【2021】44号)《关于部分户政业务实施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广公(治)【2021】219号)及《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府办函【2021】8号文)可以书面告知承诺办理业务。2021年6月7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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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各派出所(或街道/镇党群服务中心)户政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