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房票可以转让吗?
不可以。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必须与房票记载人一致。这意味着,鄞州区的房票不能转让、变更。
根据《宁波市鄞州区房屋征收安置房票实施办法(试行)》,征迁项目中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自房票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购买房源超市内商品住宅房屋的,可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实际购房资金少于被征收房屋评估金额的按纳税凭证记载的购房资金)4%的比例给予购房奖励。
房票的结算金额为购房奖励,购房奖励的发放形式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购房总金额中直接扣除。每张房票实行一次性兑付。
政策来源:鄞州发布,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p0ewnP4zeQUj7Qva5PiSR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