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多少?
县医保局回复:
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员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应当携带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审批登记并持社会保障卡实时结算生育医疗费,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全额报销,凡没有持卡结算生育医疗费的,将不能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灌南县妇幼保健院、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灌南县人民医院为我县生育保险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连云港市二院(东、西院)、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为我县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符合生育保险政策的医疗费用全额报销;到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按照定额报销,顺产2000元,剖宫产4000元。
男职工报销未参加任何保险的配偶的生产费用,医疗费用按照女职工的50%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