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二手房买卖)办理指南
一、申请条件
二、申请材料
1、容缺受理承诺书(纸质原件份数:1份;纸质复印件及份数:1份)
2、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应当提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纸质原件份数:1份;纸质复印件及份数:1份)
3、税费缴纳凭证(纸质原件份数:1份;纸质复印件及份数:1份)
4、买卖合同(纸质原件份数:1份;纸质复印件及份数:1份)
5、不动产权属证书(纸质原件份数:1份;纸质复印件及份数:1份)
6、申请人身份证明(纸质原件份数:1份;纸质复印件及份数:1份)
7、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纸质原件份数:1份;纸质复印件及份数:1份)
三、办理流程
图源:丹东政务服务网
四、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五、支持物流快递
是
六、办理查询
电话咨询:0415-2316501;
窗口咨询:丹东市振兴区花园路18号不动产登记和房屋交易大厅33/34号窗口
七、办理地点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 花园路18号 咨询窗口
八、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休息)
九、咨询联系电话
电话咨询:0415-2316501;
窗口咨询:丹东市振兴区花园路18号不动产登记和房屋交易大厅咨询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