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才分类目录(2021版)如下:
一、顶尖人才(A类)
1.诺贝尔奖、菲尔兹奖、图灵奖、普利兹克奖等国
际性重要奖项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省“鲲鹏行动”计划入选者。
4.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
5.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及美英德法日
加澳等发达国家院士。
6.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7,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章获得者。
8.经市委人才办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二、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
1.国家“特支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入选者;国家引才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中科院“百人计划“A类人才;国家杰青基金获得者;何梁何利科技奖获得者。
2.意大利、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韩国、西班牙、印度、乌克兰、以色列等国家院士。
3.省特级专家;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得者、省"特支计划”杰出人才、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负责人;国家有突出贵献的中青年专家、百千方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人员;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状获得者。
4.全国文化名家暨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国家舞台精品剧目主创主演人员,文华奖、中国戏剧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设等次的限为一等奖)主要获得者;中国新闻奖一等奖获得者.
5.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医大师,国家级名医(名中医),国家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浙江大工匠。
6.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浙江科技大奖获得者。
7.近5年来,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8.经市委人才办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三、省级领军人才(C类)
1.中科院“百人计划”B类人才;国家优青基金获得者;梁思成奖获得者。
2.省“特支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入选者;省级引才计划入选者;省政府“西湖友谊奖”获得者、省"海外工程师”、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
3.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4.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全国技术能手、浙江杰出工匠、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省首席技师;省级工艺美术大师。
5.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入选者、省级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省“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入选者;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获得者;动漫奖、群星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主要获得者;中国美术奖、中国书法兰亭奖、中国摄影金像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曲艺牡丹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大众电影百花奖、中国电影金鸡奖、中国电视金鹰奖、中国杂技金菊奖、长江韬奋奖、中国广播影视大奖、中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设等次的限为一等奖)主要获得者;中国新闻奖二等奖获得者。
6.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省功勋教师(省杰出教师)、省特级教师、省高校教学名师;国家卫健委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名中医、省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省卫生领军人才;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
7.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培养过世界冠军或全运会冠军的教练员(具体指直接带训获得世界冠军或全运会冠军;为主带训三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一年内获得世界冠军或全运会冠军)。
8.近5年来,担任过中国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世界500强企业任高管的经营管理人才(指总部的副总经理、大洲级区域总裁、首席财务管理人员、首席产品管理人员、首席技术人员等)。
9.绍兴“名士之乡”英才计划A类及以上人才和领军型团队负责人;绍兴“名士之乡”特支计划高级专家;世界知名大学(最新QS世界大学排行TOP200)正式教职的教授。
10.经市委人才办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四、市级领军人才(D类)
1.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员;省卫生创新人才;省有突出贡献青年科技人才;获得A类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才(不含市场评价人才)。
2.省技术能手、浙江工匠。
3.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第一、第二核心成员;绍兴“名士之乡”英才计划B类、C类人才和领军型团队第一、第二核心成员;绍兴“名士之乡”特支计划拔尖人才;世界知名大学(最新QS世界大学排行TOP200)正式教职的副教授;高校(含党校)引进的50周岁以下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医院引进的50周岁以下三级甲等医院10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4.近五年辅导学生获得全国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五大学科竟赛一等奖的教师及获得全国中职学校教师技能比武一等奖或辅导学生获得全国中职学校技能比武一等奖的教师。
5.中国新闻奖三等奖、中国广播影视大奖和中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二等奖以及有省级及以上相关荣誉且获得省级奖项一等奖的文化专业人才。
6.具有国家队执教经历的教练员(具体指在国家队担任主教练一年以上或助教三年以上)。
7.经市委人才办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五、高级人才(E类)
1.浙江青年工匠;省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省级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省级教坛新秀;省医坛新秀;臭有省队执教经历的教练员(体指在省队担任主教练三年以上)。
2.绍兴“名士之乡”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的人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近5年主持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2)高校(含党校)引进的40周岁以下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3)医院引进的45周岁以下三级甲等医院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4.获得B类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才(不含外籍语言教师及市场评价人才)。
5.经市委人才办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六、F类人才(普通人才)
1.受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并取得相应学历的人才:全日制专科(高职);全日制本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以留学形式取得教育部认证的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院校相应学历的人才:本科;硕士研究生.
3.仅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取得高级技师资格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