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慈溪市共有产权房申请对象+申请条件
保障对象和准入条件
(一)保障对象
本批次共有产权住房向社会公开销售,包括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城镇户籍家庭。
(二)准入条件
1.户籍、就业及缴纳社保。本市城镇户籍家庭的主申请人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连续满10年,或申请时正常缴纳且申请前12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无补缴记录;非本市城镇户籍家庭的主申请人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单位就业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申请前5年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36个月,申请前12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无补缴记录。
2.住房状况。申请家庭在宁波大市范围内无房屋(含申请前5年内交易登记房屋)。
3.收入和财产。申请家庭申请前12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0%,即人民币110077.5元。申请家庭的家庭财产,1至2人户、3至4人户、5人及以上户的家庭财产总额分别不超过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人民币1100775元)、20倍(人民币1467700元)、25倍(人民币1834625元)。
列入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且经认定的高级及以上层次人才,取消社会保险年限、收入财产等条件限制并优先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