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上虞区公租房申请信息如下:
申请受理时间、地点:
原则:常态化申请,每期三个月配租一次。每期第一个月提交申请资料并符合条件的列入当期配租,后二个月提交申请资料并符合条件的顺延到下期配租。
受理地点: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所在单位
咨询电话:82001217 咨询地址:大普路126号
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将申请材料提交所在社区(或居委)、乡镇(街道、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政府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在乡镇(街道、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政府及申请家庭所在社区(或居委)进行公示。
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困难家庭将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单位、乡镇(街道、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政府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在乡镇(街道、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政府及申请家庭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家庭将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在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及申请人所在单位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初审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