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
为具有唐山市城主籍且实际居住在城区范围内生活困难的低保老人,失人,分散供养的特困老人,重度残疾一、二级老人及子女残疾、重病等不能履行赡养义务的独居老人建立政府购买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标准:
市级财政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申请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条件:
申请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至少应当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1.低保家庭中60周岁以上失能老人;
2.年满60周岁以上分散供养的特困老人;
3.年满60周岁以上重度残疾一、二级老人;
4.年满70周岁以上失独、残独老人;
5.年满70周岁以上独居且因子女残疾、重病不能履行赡养义务的老人;
6.年满75周岁以上低保老人。
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不能累加计算。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包括什么:
(一)助餐:主要提供上门送餐服务。
(二)助洁:主要提供居室保洁、衣物清洗、物具清洗等服务。
(三)助医:由专业服务团队提供量血压、测血糖、陪同就诊、康复训练及简单医疗咨询等服务。
(四)助购:主要提供米、面、油等生活用品代购服务。
(五)助急:主要提供管道疏通、电路维修、开锁等应急服务。
购买服务主要包括上述内容范围内的上门服务费、工时费等。各项服务的成本费、服务费原则上不高于市场同类服务收费标准,并向服务对象公开收费标准和服务规范,实施服务承诺,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怎么申请?
符合条件的老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自愿申请。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当出现服务对象亡故、入住公办福利机构或由于情况变化不再符合以上条件等情况,及时终止服务。
(1)申请。由本人或亲属提出申请,填写《唐山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审批。由社区居委会初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复审并及时签署复审意见,报各县(市、区)区民政部门(3个工作日内);各县(市、区)区民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时进行审批(在受理申报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每季度审批一次,符合条件的人员自审批之日起下一季度享受补助。
(3)备案。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将审批结果每季度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