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肇庆端州区公租房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完整、如实填写《肇庆市端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相关证明材料(离婚证、诉讼离婚生效司法文书、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离婚档案复印件或证明等);再婚的提供上一段婚姻离婚证明材料和现时婚姻的结婚证;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3..收入证明,包括工资、年薪、奖金所得和生产、投资、经营、承包、承租所得以及劳动报酬及分红所得。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无工作单位,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实行诚信申报。申报金额低于端州区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核对收入。家庭人均收入以受理申请之日前连续12个月的总收入为计算时限。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提供的收入证明与纳税申报清单数额、社保清单数额不一致的,以相关政府部门的记录作为计算依据。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端州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无需提供。
4.家庭资产申报表。家庭资产申报包括不动产、宅基地、车辆、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工商登记等的自我评估价值。
5.家庭成员存在残疾的,需提供残疾证明。
6.核查家庭信息授权书
根据申请对象的不同,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端州区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有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证明;
2.子女读书的,提供在读证明;
3.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工资收入流水;
4.低保的,提供低保证明;
5.特困的,提供特困证明。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
1.学历证明;
2.劳动合同;
3.社保证明。
(三)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1.有在端州区就读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证明、在读证明;
2.劳动合同;
3.社保证明。
(四)其他
1.端州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1)申请人与肇庆市消防救援支队或肇庆市端州区消防救援大队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2)社保证明。
2.端州区户籍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享受定恤定补优抚对象
(1)退役军人或其他享受定恤定补优抚证明材料;
(2)有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证明;(3)子女在读的,提供在读证明;(4)低保的,提供低保证明;
(5)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工资收入流水。
3.端州区环卫工人
(1)有在端州区就读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证明、在读证明;
(2)劳动合同。
现场受理需提供以上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部分原件核对后退还。《肇庆市端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家庭资产申报表》、《收入证明》等表格可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领取,电子版可在“公租房” APP 的“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或登录肇庆市人民政府网住房保障专栏下载。
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对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任;由有关单位、个人出具或提供的证明材料,其真实性由相关单位或个人负责。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隐瞒或者虚报人口、户籍、年龄、婚姻、收入、财产和住房等状况,或者采取不正当手段,申请公租房保障的,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驳回申请,并按照《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有关规定处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有上述违法行为的,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驳回其申请,并按照《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来源:肇庆市人民政府(http://www.zhaoqing.gov.cn/zfxxgklm/zjj/zdlyxxgk/zfbzxxdt/content/mpost_28640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