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档案的查阅与借阅
申请条件:有关单位或存档人需要查阅、借阅或复印存放在公共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的档案材料的。
办理材料:
单位查(借)阅:
1、单位介绍信(附存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 2、经办人身份证。
个人查档提供本人身份证。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夏季14:00)-17:30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地址:淮安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淮安市清江浦区枚皋路6号国联商务中心(枚皋路与北京南路交叉口东北角)院内人社局档案服务中心二楼203服务大厅3号窗口)
联系电话: 0517-83650233 、 0517-83612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