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关于2023年度企业引进青年人才引才补贴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落实济宁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智汇济宁·才绘圣城”工程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措施》(济发〔2020〕13号)精神,现就青年人才引才补贴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和条件
(一)申请范围:在邹城市登记纳税的企业。
(二)申请条件:在2020年6月15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引进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全职工作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的全日制学士本科生;年龄计算以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日期为准,且属首次在济宁就业;用人单位按规定为新引进青年人才缴纳社会保险。
二、补贴标准
1.对符合条件的全职工作硕士研究生,3年内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其中对本、硕均为“双一流”高校或原“211”“985”院校的硕士研究生按每人每月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2.对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学士本科生,3年内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其中对“双一流”高校或原“211”“985”院校的学士本科生按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用人单位可按不高于30%的比例从引才补贴中列支引才工作经费,其余资金通过绩效考核方式,差异化补贴相应层次引进人才。
三、申请流程
(一)材料收集。用人单位收取新引进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近一年企业的《税收完税证明》(通过申报平台进行上传)。
(二)资格审核。企业新引进全职青年人才的,由企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三)线上申请。
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各企业通过人才济宁网站(http://rcjn.jiningdq.cn/)中的“引进青年人才补贴申请”模块注册申报。
对已享受青年人才引才补贴的人员,仍在原申请单位工作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直接通过申报平台提交,无需再上传相关资料。其中,引才补贴申请月数计算截至2022年12月。
注:本科需上传学位证,研究生需上传毕业证;合同书要有签约起止时间、双方印鉴等核心内容;纳税证明1个单位只需要上传1个人即可,要求是最近12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请上传完申请资料的单位确定一名联系人员,致电5212374报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确认名单并公示。市就业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需要企业提交青年人才引才补贴申报确认单。对就业中心拟定“青年人才引才补贴拟发放名单”,由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政策兑现。公示无异议的,引才补贴由市财政部门发放到企业。用人单位可按不高于30%的比例从引才补贴中列支引才工作经费,其余资金通过绩效考核方式,差异化补贴给新引进青年人才。
四、有关要求
(一)用人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即日起收取申请材料,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31日通过申报平台进行上传。
(二)引才补贴申请主体为用人单位,当年未进行申请的,可延至次年申请,次年仍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请材料审查核实、资金发放监督工作贯穿政策执行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挪用资金的用人单位,取消申请引才补贴资格,追回已发补贴,并追究负责人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咨询电话:人才服务部 0537-5212374
附件:
邹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