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就业创业证办理指南
就业创业证县级联系花名册
图片来源:郴州市人民政府网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所有工作日受理。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社区或常住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办理材料: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免冠两寸彩色照两张及以下规定的资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填写《郴州市就业创业记证申领审批表》(一式三份)。
1、本市城镇户籍人员:
(一)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需提供:毕业证(肄业证);
(二)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需提供:原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判决书或仲裁书)等有关资料;
(三)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需提供: 工商部门出具的停业或注销营业执照的证明;
(四)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需提供: 国土部门出具的失地证明等有关资料;
(五)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需提供: 复员转业军人证书;
(六)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需提供:解除劳动教养、刑满释放等相关证明。
2、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及非我省户籍的劳动者:
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及非我省户籍的劳动者,需申领《就业创业证》的,由常住地社区劳动保障中心登记,进行就业登记时应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常住地居住证明和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证明(即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商营业执照);进行失业登记的,参照我市城镇户籍人员,提供相应资料。
办理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有就业要求的本市城镇常住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