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安居房选房顺序号
选房顺序号是在选房过程中申购人员通过摇号确认的,确定了顺序号之后就会开始选房~
以文庭居安居房选房方案为例:
选房规则
1.选房对象按照选房顺序号,依次随机抽取房号,每位选房对象限抽取1次/1个,被选中的房号从本批次房源中减除。其中100㎡户型(A户型)、120㎡(B户型)、100㎡(C户型)的房源分别放置在三个抽签箱,每位选房对象可选择任一户型/1次/1个。
2.选房对象选定配售房号后,现场签署《安居房选房确认书》,视为选房成功,未签署《安居房选房确认书》的视为放弃,上午未签署《安居房选房确认书》放弃的房源在当日下午进入本批次房源库。签署《安居房选房确认书》后不能更名、更换房号、擅自调换。
3.排号在前的选房对象放弃选房的,由后续选房对象依次递补。
4.选房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累计2次以上的,其取得的《海口市安居房保障资格(轮候)通知书》失效,且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安居房时不予受理:
①报名本项目且被确认为入围对象的,本批次房源选房活动开展时,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选房的;
②选房对象选定配售房号后,因自身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购买、资金及按揭贷款问题等)未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买卖合同的;
③因自身原因导致签订的购房合同被解除的。
5.同时报名两个及以上海口市安居房项目的申购登记的,每个家庭仅能选购1套,选房对象在本项目签订《安居房选房确认书》后,其他项目申购资格自动失效。如果选房对象已在其他安居房项目办理申购登记,签订《安居房选房确认书》或者《销售合同》,则丧失本项目的选房顺序号公证摇号资格,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选房顺序号公证摇号及后续选房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