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379-65156732
0379-65590861
0379-63212353
申请受理方式
1.申请对象根据自身需求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对照相关标准进行初审后,向洛龙区住建局提交相关材料。
2.洛龙区住建局应根据递交材料顺序,按照本季度可申请房源数量的1:1.2比例收集申请资料。资料审核期间,如有不符合条件者,按资料收集顺序进行递补;如无,递补名额作废。
3.递补名额仅于本季度有效。
申请受理时间及地址
1.洛龙区青年人才公寓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1日至10日接受申请,期间如有节假日则自动向后顺延相应数量工作日。具体受理时间为: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申请受理地址:洛龙区政府大楼732房间(洛龙区开元大道212号)。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