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5月起,广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含首次参加医保人员)如暂未申领社保卡的,须个人自行申领社保卡。如有单位统一代办需求的,在单位经办人联系意向银行时由银行一次性告知相关代办所需材料及后续领卡激活事宜。
办理了社保卡申领业务后,可以修改或者撤销业务吗?
先通过省卡系统查看“批次确认”栏,无日期的为未生成数据批次,有日期的为已生成数据批次。
(1)修改联系方式
答复:可通过“穗好办”APP的首页搜索栏搜索“社会保障卡信息变更”或“广东政务服务网”首页搜索栏搜索“社会保障卡信息变更”后选择“广州市”办理修改,如您不便通过网上办理,可在银行网点办理领卡激活时同步办理修改。
(2)修改领卡方式、制卡方式或撤销业务
情况一:未生成数据批次
答复:社保卡暂未进入制卡环节,16周岁以上的人员可由本人通过“广东人社”APP的“社会保障卡>制卡进度查询”栏目点击撤销办理;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暂时无法网上办理撤销,需由监护人到银行网点现场办理撤销申请。完成撤销后,您可重新办理申领业务并按个人意愿选择领卡方式。如您急需用卡的,建议您到意向选择服务银行的即时制卡网点办理即时制卡业务,现场立等可取。
情况二:已生成数据批次
答复:社保卡已进入制卡环节,无法修改领卡方式或撤销业务,建议您耐心等待领卡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