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条件
学籍在西安地区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毕业生,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满足下列6类中任意一类的毕业生即可申请:
(一)低保家庭的毕业生;
(二)零就业家庭;
(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
(四)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五)身有残疾的毕业生;
(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意愿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求职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可重复享受。
政策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
特别说明:
求职创业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可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