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宜昌困难职工建档申报条件 宜昌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地方特产2024-03-13 17:21:58佚名

2024宜昌困难职工建档申报条件 宜昌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2024宜昌困难职工建档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

  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高中及以上)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并且家庭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医药费、学费等)后,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职工家庭。

  二、申报对象

  在宜昌市内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就业的职工;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因公牺牲职工遗属和工亡家属家庭。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建档帮扶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公司控股股东,在农村合作社务工的人员。

  2.子女在私立学校就读或自费出国(境)留学的(不含优录免费生),以及大学中外合作专业。

  3.有在就业年龄段内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家庭成员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农村低保户的农民工。

  5.本人及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合计购买价格在15万元以上的。

  

本文标签: 家庭成员  宜昌  职工  的人  遗属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