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入组病案:
需查明不能入组原因,如属于现行DRG组案暂未包括的参保人住院病案,在确定新的分组前对其住院医疗费用按项目支付方式进行结算。
2.费用极高病案:
能入组,但住院总费用高于DRG付费标准规定的倍数(一般规定三级医院超过3倍,二级医院超过2倍,各地可自行规定),定义为费用极高病例。为了保证急重症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鼓励医院收治危重患者,此类患者按项目付费方式进行结算。但费用超高结算人次不得超出当期本院出院人次的5%,如超过5%,则按照住院总费用高于DRG付费标准的差额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取排序在前5%的人次所对应的费用按项目付费方式结算。
3.费用极低病案:
能入组,但住院总费用低于DRG付费标准规定倍数的(一般规定为30%,各地可自行规定),定义为费用极低病例。为保证医保基金使用效率,费用极低病例同样按项目付费方式结算。
4.其他特殊申请按项目付费患者:
可特殊申请按项目付费结算,仅包含以下四种情况:
①急诊人院的危急症抢救患者;
②已在医保经办备案的新技术项目;
③住院天数过长或住院费用过高等特殊情况;
④经医保经办机构核准可申请按项目付费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