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春节期间,贺兰县为满足群众购买需求,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合理规划布局烟花爆竹零售店,具体内容如下:
一、贺兰县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布点规划:
图源:贺兰发布
二、零售店(点)布点基本条件
(一)布设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建筑物可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也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柱、梁承重结构、砌体承重 结构、钢架结构等,也可采用拼接式板房、产品储存仓。零售点可采用拼接式板房或产品储存仓(安全舱)等临时建筑物。
(二)烟花爆竹零售店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0平方米,且不应大于200平方米;场所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烟花爆竹零售店最大允许存放量:不得超过300千克或200箱,零售点控制在100箱之内;零售经营场所实行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其周边80米范围内不得设其他烟花爆竹零售店,且不得越界经营、占道经营,避免恶性竞争和安全隐患。
(三)禁止在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电影院、公园、 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危险品生产储存及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场所边缘设立烟花爆竹零售店,必须与之保持不少于100米的安全距离。
(四)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必须配备至少2具干粉灭火器(5kg)和不少于15kg的水;灭火器和水放置在便于取放的位置,并张贴明显的 “严禁烟火” “禁止吸烟”等安全警示标志。
(五)不具备设置烟花爆竹零售店条件的,可在总量不变的条件下设置临时零售点。
(六)《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许可条件及申请材料
(一)企业或个人申办《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需满足人员培训与点位合适2个条件:
一是需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经合规培训机构教育培训合格并 取得相关证件;
二是申报点位需满足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中建筑结构、消防、电气、安全间距等硬性要求。
特别提示:上述2个条件必须全部符合方可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
(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审批表》( 一式二份);
(三)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 份;
(四)零售店(点)主要负责人、安管员身份证复印件 1 份;
(五)零售店(点)主要负责人、安管员安全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1 份;
温馨提示: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实,收取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