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保补贴申领:全区中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招用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高职)以上毕业年度(应届)毕业生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企业缴纳部分)。
适用条件:全区中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招用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高职)以上毕业年度(应届)毕业生,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申请流程:填写《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登记表》,并附高校毕业生相关信息资料(毕业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等),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程序进行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