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高新区公租房申请材料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下称申请对象)应完整并如实填写《肇庆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身份证、户口簿;
(二)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再婚的提供前一段婚姻的离婚证、离婚协议和现时婚姻的结婚证;丧偶的,需提供丧偶证明);
(三)收入证明(包括工资、年薪、奖金所得;生产、投资、经营、承包、承租所得;劳动报酬及分红所得,有分红的申请对象需提供分红证明);
(四)住房情况证明(不动产查档证明、房产使用证或其他),无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五)家庭资产申报表;
(六)家庭成员存在残疾的,需提供残疾证明;
(七)高新区建设银行卡卡号。
根据申请对象的不同,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肇庆高新区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有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证明;
2.子女读书的,提供在读证明;
3.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存折复印件;
4.低保的,提供低保证明;
5.失(无)业的,提供失(无)业证明。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
1.非在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自毕业起不满5年);
2.肇庆高新区劳动合同及肇庆高新区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三)稳定就业异地务工人员
1.肇庆高新区劳动合同;
2.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累计购买3年(含)以上),肇庆高新区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四)五星志愿者(肇庆市)
1.肇庆市五星志愿者相关证书;
2.区党群工作部出具的资格认定证明文件。
(五)肇庆高新区户籍退役军人和军烈属
肇庆高新区退役军人或军烈属相关证明。
(六)肇庆高新区环卫工人
1.在肇庆高新区环卫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时间证明文件;
2.肇庆高新区劳动合同。
(七)肇庆高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
1.肇庆高新区劳动合同;
2.肇庆高新区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八)其他群体
其他保障群体应符合《肇庆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申请条件,并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文件要求,能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认定材料。
政策来源: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