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失业金发放过程中如何更改社保合作银行?

地方特产2023-08-03 15:49:33未知

灌南县失业金发放过程中如何更改社保合作银行?

  Q、失业金发放中,如何更改社保合作银行?

  A县人社局回复:

  每个月7-11日期间为月度结算期,在此期间不可以变更社保合作银行。

  如:在领失业金人员张三在某月7-11号期间更换社保卡,那么其当月无法正常领取到应发放的失业金,在当月业务回盘后系统将自动提取新办的社保卡银行信息(前提社会卡金融帐户激活),再由单位工作人员重新推送至财务重新发放即可。

  咨询电话:0518-80520648

  江苏省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第十八条,符合下列条件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①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

  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③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本文标签: 江苏省  当月  银行  社保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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