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在接受婚育综合服务时,双方均可享受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 检查地点
桂林市婚育综合服务中心
桂林市叠彩区中山北路27号 桂林市妇幼保健院东镇路院区
▶ 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的服务对象
(一)婚前医学检查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规定,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在接受婚育综合服务时,双方均可享受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 需携带的证件:
1.双方或一方是桂林户籍:携带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双方或一方是广西户籍,居住在桂林:携带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及一方的有效《桂林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驻桂现役军人:携带军官证或士官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