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及联系方式
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温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88639628 | 鹿城区温州大道2299号市民政局一楼 |
温州市鹿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88362084 88155265 | 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双屿街道昆仑路广润嘉苑一楼) |
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86968285 | 龙湾区永中街道龙祥路江锦家园8幢201室(龙湾区文化馆斜对面) |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88516920 | 瓯海区娄桥街道瓯海行政中心6号楼一楼 |
温州市洞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63480222 | 洞头区海兴路13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70室 |
瑞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65655371 | 瑞安市文庄路777号行政审批中心三楼 |
乐清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62077080 | 乐清市城东街道伯乐东路888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
永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67236203 | 永嘉县南城街道县前路325号妇幼保健院大楼12楼 |
平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63719900 | 平阳县昆阳镇体育馆路128号 |
苍南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64718707 | 苍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苍南县行政中心东侧100米处,灵溪镇人民大道与春晖路交叉口) |
文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67833070 | 文成县大峃镇建新路35号 |
泰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59292520 | 泰顺县行政审批中心一层(罗阳镇新城大道117号) |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婚姻登记处 | 59955520 | 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政务客厅)三楼婚姻登记中心 |
注意事项
1.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的内地居民以及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的现役军人,可以在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择任一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离婚登记。
2.双方均无配偶,自愿结婚,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3.男方已满22周岁,女方已满20周岁。
4.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先到公安部门更正;证件丢失或超过有效期的,应当到公安部门补办证件。
5.内地居民结婚登记需携带的材料: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双方户口簿原件或户籍证明;3张两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6.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军人证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原件。
7.温州市6月1日起已开始办理跨省婚姻登记,计划在温州办理婚姻登记的非浙江户籍常住人口,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要求提交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外,还需要提交一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办理地的有效居住证,而且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亲自到现场办理。
8.涉外婚姻登记需携带的材料请咨询88639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