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人可在全省任意一台“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办理打印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完税证明(文书式)业务。缴费人通过身份验证后,输入费款所属期并确认完税明细,自助终端打印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完税证明(文书式)
操作流程
1.在自助终端机系统主界面中,选择“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完税证明(文书式)”功能。
2.系统进入身份认证流程
3.系统进入“请选择税款所属期起止”界面,缴费人选择开始年份、开始月份、结束年份、结束月份点击[下一步] 按钮,如下图所示:
4.系统进入“缴费明细信息”确认界面,确认缴费明细信息,点击[下一步]按钮,
5.系统进入“是否打印”提示弹窗界面,缴费人若需打印电子税票,则点击[打印]按钮;若不需打印则点击[取消]按钮
6.缴费人点击[打印]按钮,系统进入打印页面,等待系统打印
7.打印成功后,系统进入“业务办理完成”界面。缴费人若需要继续办理,则点击[继续]按钮,系统将返回到功能主界面;若不需要继续办理,则点击[退出]按钮,系统将返回到系统主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