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安装配置辅助器具费用,协议机构与经办机构已实现直接联网结算的由经办机构根据规定进行网上审核。未实现直接联网结算需申请手工报销的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收费票据、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病历资料等。
一.工伤保险费征收有哪些程序?
1.参保登记、确定缴费费率、申报缴费、缴费核定是征缴工伤保险的基本程序。
2.参保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时间、程序申请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办理登记后,缴费单位应当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参保单位申请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如实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到规定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是认定是否参加工伤保险的首要标志。
注:(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包含伤残津贴在内的相关待遇;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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