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申请颁发公职、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证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依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
(三)具有公职人员身份;
(四)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二年以上,或者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一年以上;
(五)品行良好;
(六)所在单位同意其担任公职、法律援助律师。
申报地点
丹东市司法局行政审批科(振兴区中心北路2号新区农委综合楼415)。
联系电话
0415-2212799。
地方特产2023-11-10 13:31:35佚名
丹东市申请颁发公职、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证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依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
(三)具有公职人员身份;
(四)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二年以上,或者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一年以上;
(五)品行良好;
(六)所在单位同意其担任公职、法律援助律师。
申报地点
丹东市司法局行政审批科(振兴区中心北路2号新区农委综合楼415)。
联系电话
0415-2212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