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就业困难认定材料有哪些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城镇零就业家庭认定表》。
(3)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提供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材料。
(4)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5)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提供离婚证、死亡证明等证明材料。
(6)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提供部队证明材料。
(7)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提供优抚对象证明材料。
(8)烈属提供烈属证明材料。
参照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有关援助和帮扶政策条件的提供以下材料:
(1)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提供劳动模范证明材料。
(2)土地被依法征收的失地农民提供土地被征收证明材料。
(3)符合条件的孤儿提供孤儿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