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指南(淮南市城市低保标准)

地方特产2023-11-06 18:39:08未知

淮南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指南(淮南市城市低保标准)

  淮南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指南及相关内容如下

  一、申请条件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家庭支出是确认低保对象的4个基本条件。

  1、具有我市户籍的居民,

  2、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

  3、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

  4、通过审核确认程序,可以获得低保。

  其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

  (一)配偶;

  (二)未成年子女;

  (三)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四)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注意:下列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一)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二)在监狱内服刑、在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或者宣告失踪人员;

  (三)县级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申请流程

  低保工作程序按照居民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初审、审核确认的程序实施。

  三、申请部门

  1、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符合居住地办理条件的向实际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2、也可通过“淮南社会救助”微信公众号等网上受理平台提出申请。

  四、申请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原件,收支及财产情况声明,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五、补助金额

  低保标准由市政府根据我市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低保标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或者适时调整,从当年7月开始实施。低保标准调整后,各县区要及时重新核实低保家庭经济状况,同步调整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

六、联系电话

市低保中心电话:0554-6646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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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低保  家庭成员  家庭  户籍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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