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大病医疗保险二次报销流程
目前,参保人员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结算时可直接划卡结算,大病保险待遇将直接从医疗总费用中扣除,无需办理额外手续,切实便利了参保群众。
我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划卡结算时,已实现了异地实时结算;未实时划卡结算的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在回我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报销时,大病保险待遇也将与基本医保待遇一起,一次性报销到位,无需二次报销。
报销标准
大病保险的待遇水平确定为在保障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1.8万元(不含本数)至1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 60%;10 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 80%。同时,救助对象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比普通参保人员降低 50%,各报销段报销比例比普通参保人员提高 5 个百分点。
政策来源:无锡医保https://mp.weixin.qq.com/s/54_54zPNjCcYSJe0c_EsK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