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备案非标电动车办理注销地点
同时,仍在使用的非标电动车请到回收公司或就近电动车回收点办理回收或报废手续。
办理途径:
1、登录苍南交警微信公众号,点击【亲警务】栏目-【非标电动车注销】,填写相关信息,签名确认后提交,车管所将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注销手续。
▼ 非标电动车注销申请页面 ▼
2、到车管所、交警中队窗口、电动自行车上牌点填写《非标电动车注销申请表》,由车管所统一办理。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和《苍南县道路交通综合大整治暨交通安全十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相关要求,非标电动车于2023年1月1日起严禁上路行驶。
部分车主因非标电动车损坏已自行拆解、购置国标电动被销售商回收、被盗等情形造成车辆灭失,请及时通过苍南交警微信公众号或到车管所、交警中队窗口、电动自行车上牌点办理注销手续,避免影响办理其他车驾管业务。
平阳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办理注销
办理途径:到车管所、交警中队窗口、回收公司填写《非标电动自行车车注销申请表》,由辖区交警中队统一办理。
龙港市备案非标电动车注销办理
办理途径:可以到车管所、电动自行车上牌点填写《电动自行车变更、转移、注销登记申请表》,由车管所统一办理。
同时,仍在使用的非标电动车请到回收公司或就近电动车回收点办理回收或报废手续。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非标电动自行车于2023年1月1日起严禁上路行驶。违反规定驾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部分车主因非标电动自行车损坏已自行拆解、购置国标电动自行车被销售商回收、被盗等情形造成车辆灭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未淘汰的请及时到车管所、交警中队窗口及回收公司办理注销手续,避免影响办理其他车驾管业务。同时全县交警部门将加大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上路严查严管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出行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