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用户供热开通
初次缴纳热费的返迁热用户、商品房热用户请您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和房本(或房本复印件)到缴费地点缴费,无房本的用户请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和入住费用明细单(或购房结算清单)进行缴费,以便热力公司进行面积核对。
供热开通/报停
如用户当年用暖,请按热力公司通知时间(2023年11月15日前)持供热缴费卡到热力公司或联网银行缴纳取暖费;如用户当年不用暖,请持供热缴费卡于2023年9月30日前到热力公司办理报停手续。
供热恢复
已办理报停供暖期需要恢复用热的用户需持供热缴费卡到收费大厅办理恢复供热手续,详情咨询:0315-8196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