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
《连云港市青年就业见习实施办法》(连人社发〔2020〕97号、连财社〔2020〕6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连人社发〔2023〕11号)
一、见习岗位申请流程
(1)见习岗位申请:手机下载“江苏智慧人社”——注册登录——就业见习——个人见习岗位申请——选择连云港——选择见习岗位——去报名。
(2)待基地接收后,个人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进行“见习人员确认”,生成就业见习协议书。
二、见习人员生活补助
见习期间,按月为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60%的生活补贴,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人员见习满15日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发放生活补贴,未满15日的,不予发放。
连云港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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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才服务中心(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9-5号)
联系电话:0518-85811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