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条件
根据我省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规定,申报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的人员,按照《湖北省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鄂人社职管〔2021〕7号)规定执行。
(二)破格、转评要求
在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符合新专业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转评。转评后晋升上一级职称的,与新岗位职责有关的工作业绩可作为晋升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同时转评、晋升,同一年度不得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专业职称。
(三)水平能力测试要求
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需通过水平能力测试并合格。2021年至2023年取得的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