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北纬 39°36’29.76’’,东经109°46’52.78’’附近。鄂尔多斯,蒙古语意为“众多的宫殿”,是内蒙古自治区下辖地级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南部,地处鄂尔多斯高原腹地,总面积86752平方公里。 鄂尔多斯属北温带半干旱大陆性气候区,冬夏寒暑变化大。截至2018年,鄂尔多斯辖2个区和7个旗,市政府驻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常住人口207.84万人。
2、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在今鄂尔多斯一带设立郡、县;清朝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清朝在鄂尔多斯左翼中旗东部被开垦的地区设东胜厅;1949年12月28日,伊盟人民自治政务委员会改称绥远省伊盟人民自治政府,在原郡王旗霍洛成立达尔扈特区人民政府;2001年4月30日,伊克昭盟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将改名为鄂尔多斯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