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定、判决提起上诉的,对什么时候开庭没有具体的规定,二审法院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自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提起上诉,不服一审裁定的,上诉期限是10日。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上诉权】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六条【二审审限】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