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学校辞退临时幼教老师如何补偿(公立学校辞退聘用教师)

法律知识2023-11-30 14:13:50未知

公办学校辞退临时幼教老师如何补偿(公立学校辞退聘用教师)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文标签: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  劳动者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