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犯名誉权被告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自然人;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名誉权的基本内容是对名誉利益的保有和维护的权利。
二、名誉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一)名誉权的客体是名誉
所谓名誉指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它体现了民事主体的精神利益和人格利益。名誉权的客体不包括名誉感,因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后果通常为社会评价的降低,而名誉感是民事主体自身内心的一种情感,对名誉感的侵害往往并不会导致社会评价的降低。法律对名誉感的保护可以通过对人格尊严的保护加以实现。
(二)名誉权的内容是就名誉受有利益和排除他人的侵害
受有利益主要表现在:
1、民事主体就自己的客观公正之社会评价获得精神上的满足。
2、民事主体利用自己良好的名誉取得财产上的利益。对以营利为目的的民事主体而言,此种权能尤为重要。排除他人的侵害表现在:第一,维护名誉,使自己的社会评价免于不正当的降低和贬损;第二,在名誉受到侵害时,有权获得法律救济,特别是使名誉恢复到受侵害之前的状态。
(三)名誉权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非自然人
与隐私权、肖像权等由自然人专有的人格权不同,名誉权的主体也可以是非自然人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等。与自然人的名誉相比较,非自然人的名誉的最显著的特点在于其与财产利益的联系更为密切。比如,侵害法人名誉权,可能会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我国所有的合法公民都是拥有名誉权的,名誉权对于所有人来说都是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的,也是在社会地位中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因此一旦名誉权遭到他人的侵犯的,当事人是可以依法主张追究侵权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