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四要素有什么?

法律专题2023-10-29 15:14:15未知

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四要素有什么?

一、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四要素有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本罪属情节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实施本罪行为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数量较大的;牟取非法利益较大的;造成土地严重破坏或荒芜的;等等。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依《刑法》第231条规定,单位亦能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追究刑事责任。

4、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不以牟利为目的,不构成本罪。牟利不仅是行为人谋取金钱上的利益,而且也指行为人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行为人构成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且情节严重的,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二、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非法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2、非法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3、非法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在客体方面侵害了国家土地的管理制度,犯罪主体具有一般性,需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是故意的犯罪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违反土地管理规定的行为,私自的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可判有期徒刑。

本文标签: 要件  客体  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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