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津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什么
1、家如果购买经济适用房之前,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不包括集体户口),家庭成员之问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无房家庭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2、经济适用住房可优先出售给符合上述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户、被拆迁户以及残疾人、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家庭。本市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标准为上年度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以下,具体标准由市房管部门拟订,报市入民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
3、家庭现住房人均住房面积(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城区居民人均住房面积(16平方米/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城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4元/人)。
二、经济适用房交易时要注意什么
1、对于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经济适用房。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价款及装修费用的,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以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经济适用房。
2、如果我们购买的就交易税费是属于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经济适用房,已经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经济适用房,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在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自己是否满足申请的条件,主要的申请条件就有上面提到的几种,所以说在进行经济适用房的申请的时候需要提前了解相关的规定,然后满足了条件之后再去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来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