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女士在刘家村多年来一直从事早餐经营,木女士一家经营该餐馆已经十年有余,村里的老老少少大多早晨都会来木女士家的小餐馆吃早餐,木女士家的餐馆已经成为了村里的地标,也为木女士家里带来了不错的收入,当然木女士也办理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甚至去年工商局还为木女士的餐馆颁发了便民榜样餐馆的奖牌。
今年3月份,因新农村规划建设的需要,木女士家经营的餐馆所占土地被依法征收,征地工作组开始进场组织登记丈量等安置补偿的相关工作。其实,木女士一家还是不太想拆迁的,虽然拆迁的安置补偿款能较大的改善目前的生活水平,但是经营早餐店却是木女士一家唯一的收入来源,那也就代表着拆迁后,木女士一家将失去收入来源,所以木女士一家就想能不能和征地工作组的工作人员商量一下,除货币补偿外另就近给木女士一家安置一套商业用房,面积也不用太大,和目前的差不多就行,但是征地工作组的工作人员则表示,这件事没得商量,安置补偿办法都是经过上级审批的,不可能为木女士一户单独解决安置问题,反复协商无果后,木女士一家拒绝签订安置补偿协议,这个事情就这样搁置了下来。
没过几日,木女士像往常一样开始经营,来了几位不速之客,是当地城乡规划局、综合执法大队和镇政府的工作人员,他们和木女士简单说了几句,询问了一下房屋现状就走了。第二天,木女士收到了这三个部门联合做出的《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大概内容就是以木女士的房屋涉嫌违法建筑为由,责令木女士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则将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予以强制拆除。
这是什么意思?为了弄清楚缘由,木女士一家来到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来询问此事,综合执法大队的意思是木女士家的房屋经过调查没有房产证,建造的时候也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涉嫌违法建筑。但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如果木女士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他们也就不再追究了,木女士一家这才恍然大悟。
本案当中我们不难发现是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以认定违建将予以强制拆除的方式以达到给被拆迁人木女士施压的目的,像这样的情况在现实当中还是很常见的,由于被拆迁人与征收方无法达成安置补偿协议,征收方为了保障建设项目的效率,往往会给被拆迁人施压,施压的手段也是多种多样。像本案中木女士的情况也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导致房产证缺失的情况,不应当和违法建筑相提并论,而是属于“住改非”性质的房屋,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应当是根据经营状况,经营年限等情况给予补偿的。而且木女士当然可以就房屋安置和货币补偿进行选择,这是法律赋予被拆迁人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