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发的过节费是否缴个税?
通常情况下,过节费属于员工额外的收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应该要计入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里面,那么就应当一并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过若一起的金额都没有达到规定的起征点,最终也并不会征收个税。
过节费一般是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于正常工资之外发给员工的额外收入。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根据税务部门的解释,过节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该按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纳税。即过节费税收按照个人所得税缴纳。
二、过节费可以抵冲加班工资吗?
在实践中,有些单位福利比较好的,逢年过节的,会发给员工一部分过节费。
对此,有的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的,就以已发放过节费为由,用过节费代替加班费。其实,这是错误的。
用人单位发放过节费,属于单位的福利待遇,与劳动者是否加班无关。
从法律意义上讲,过节费是一种约定义务,不是法定义务。
而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支付加班工资,这是一种法定支付义务。所以过节费不能冲抵加班工资。
有的公司在法定节假日除了会按照国家规定给员工放假之外,还会发放一定金额的过节费给员工。而这个过节费作为员工收入的一部分,依据有关规定被计入了工资、薪金所得,从这点来看,这个过节费自然也是需要缴纳个税的。不过要是过节分与月工资收入加在一起,也没有达到5000元的起征点,那实际并不用交税。
不管是加班费还是过节费都是要缴纳相应个税的,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很多劳动者的加班费与过节费从来没有交过税,是因为加班费与过节费的数额没有达到起征点,作为劳动者的我们,是需要及时的保护自己的权益的,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