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产企业分公司签订合同有效吗?
是有效的,分公司有权订立合同,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只需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即可,也可以由其负责人签名,签名和盖章具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分公司不能独立订立合同则会实质上是削弱了分公司实际经营活动中组织机构的合法经营权,与总公司设立登记分公司的目的也就背道而驰了。
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在性质上属于总公司的附属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但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即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就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并且能够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
二、分公司法律责任如何承担?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分公司是公司的下属机构,分公司对公司负责,分公司并不具备法人资格,并无法定代表人,为便于分公司工商登记,分公司有负责人。分公司的行为后果由总公司承担。
分公司的负责人对分公司的经营活动负有法律上的责任,在公司发生经济或者刑事案件风险时,依法需要承担刑事或者行政上的责任。法律上的规避风险的主要途径是依法合规经营,在公司内部实现风险管控。这需要涉及到深入具体琐碎的法律风险控制工作,建议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以尽量减少法律风险。
房地产企业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分公司的民事责任需要由总公司承担,因为分公司不具备公司的法人资格,不能单独的承担责任,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是总公司的下属机构,要对总公司负责,可以对外订立经济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