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强制传唤找不到人怎么办?
可以拘传,公安机构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对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经依法传唤而拒绝到案的,司法机构可根据侦查或审判活动的需要,依法采取拘传等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对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接受讯问的人依法采取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措施,证据充足的,可以拘留该人。需要拘传的,应当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机构负责人批准。
二、刑事传唤有没有强制力?
法律上关于传唤的规定是在侦查措施类,而不在强制措施类。所以刑事传唤不是强制措施,不具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效力,刑事传唤不具有强制力。
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通知书》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在《传唤通知书》上填写到案时间。
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人,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传唤的,公安机构可以强制传唤。
有没有强制力正是刑事传唤与行政传唤的一个本质区别。行政案件中没有太多的其他强制措施,但办理刑事案件程序中有拘传、拘留等较多可供选用的强制措施,没有必要再赋予刑事传唤强制力。
犯罪嫌疑人拒绝在传唤通知书上签字时,公安机构是不可以采用注明的方式解决的。
三、传唤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一)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构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票)传唤。
(二)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三)公安机构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四)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五)公安机构应当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六)公安机构传唤违法嫌疑人时,其家属在场的,应当当场将传唤原因和处所口头告知其家属,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七)被传唤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的情形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八)使用传唤证传唤的,违法嫌疑人被传唤到案后和询问查证结束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和询问查证结束时间并签名。拒绝填写或者签名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
(九)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公安机构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十)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
公安强制传唤找不到人可以拘传,传唤是案件在侦查阶段所需采取的措施,不具备强制措施,传唤不能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在传唤过程中,需要犯罪嫌疑人在传唤通知书上签字,若其拒绝签字,可以采取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