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共同债务分割比例有要求吗?
没有要求的,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夫妻共同债务,是以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一般财产担保,在夫妻共有财产的基础上设定的债务。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履行法定扶养义务、必要的交往应酬,因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等所负之债,以及为抚育子女、赡养老人,夫妻双方同意而资助亲朋所负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一)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法律准许夫妻双方对财产的所有关系进行约定,也包括对债务的负担进行约定,双方约定归个人负担的债务,为个人债务。约定个人债务,可以与财产所有的约定一并约定,也可以单独就个人债务进行约定。举债时没有夫妻的共同约定,但是举债之后对方配偶追认是夫妻共同债务的,也应作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包括为保持配偶或其子女的生活产生的债务,为了履行配偶双方或一方的生活保持义务产生的债务,其他根据配偶一方或债权人的请求确认为具有此等性质的债务。例如,购置家庭生活用品、修缮房屋、支付家庭生活开支、夫妻一方或双方乃至子女治疗疾病、生产经营,以及其他生活必需而负的债务。为抚育子女、赡养老人,夫妻双方同意而资助亲朋所负债务,亦为夫妻共同债务
三、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方法有哪些?
1、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清偿,即以共同财产清偿。方法是:
(1)从夫妻共有财产中先清偿夫妻共同债务,然后再对剩余的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即先清偿后分割的办法;
(2)先分割后清偿,即先分割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然后各自以各自分得的财产清偿分得的债务。
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按照协议约定的方法进行清偿。
3、双方协议不成的,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中的规定,双方在离婚时是需要就共同财产和共同的债务的分割问题进行明确且详细的沟通的,双方需要就共同债务的偿还的比例问题进行明确的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是需要签署一份相对应的协议的,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