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敲诈勒索罪的暴力性规定是什么?
(1)行为人实施了一定的暴力后,对被害人形成了如果不交付财产就可能继续实施暴力的恐吓,成立敲诈勒索。
(2)敲诈勒索中的暴力与抢劫的暴力有程度差别,其不要求达到压制对方的反抗的程度,只要足以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如果达到了压制反抗的程度,就定抢劫。
(3)敲诈勒索中的暴力可以针对行为人自己实施,而抢劫罪的暴力只能针对他人实施,不能针对行为人自己实施。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是什么?
两罪侵犯的客体都有公私财物所有权,主观上都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直接故意,但二者还是存在明显区别:
1、客体不同:敲诈勒索罪不仅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2、客观表现不同:诈骗罪在行为上着重于“骗”,即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而敲诈勒索罪强调“敲”,即实施了威胁、要挟、恫吓等行为。
3、受害人交出财物的主观状态不同:诈骗罪受害人是受到欺骗后“自愿”交出财物;而敲诈勒索罪受害人是因害怕“被迫”交出财物。
4、立案标准不同:诈骗罪,数额较大为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二十万元以上;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为二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二万元以上。
5、刑期不同:诈骗罪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敲诈勒索罪最高刑期为10年有期徒刑。
敲诈勒索罪中的威胁、要挟往往是对他人实施的,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区别在于这两种罪名的犯罪客体不同,在客观的表现方面不同,立案的标准不同,犯罪后所获得的刑期不同,受害人交出财物时的主观状态也有所不同,一个是被迫交出财物,一个是自愿交出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