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径赛项目抢跑3次取消该单项比赛资格,但仍可参加其余项目比赛;田赛中的跳远和投掷项目每人只有3次试跳、试掷机会。
②比赛中途,如任何一个单项弃权,则不得计总分和名次。
③凡需计风速的单项成绩,每秒平均风速在4米以下者,其纪录可予承认。如风速超过每秒4米,仍可按总分计全能名次,但不能作为正式全能纪录。
④全能运动中的径赛项目采用电动计时或人工计时均可,但不得混合使用,应分别设置纪录。
比赛顺序
参加十项全能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在两天内按顺序完成十项比赛。
第一天:100米跑、跳远、铅球、跳高,400米跑;
第二天:110米跨栏、铁饼、撑竿跳高、标枪、1500米跑。
评分标准
十项全能选手的得分基于他们在每一项比赛中的表现,最后总成绩最高的人获胜。因此运动员只有每项比赛都有上佳表现而不是偏重一项才能最终获得冠军。
实际上,人们设计了复杂的计分系统以保证在一项比赛中占尽优势的运动员的得分不会高于在几项比赛中成绩都较好的运动员。每一项比赛的得分都取决 于该项目的评分标准,奥运会根据世界纪录制定出一个得分对应表格,由选手的成绩在表格中换算成分数,然后相加得出总分。十项全能比赛时,除采用各有关单项规则外,尚有下列特殊规定。